4月23日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(草案)》(簡稱:草案)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。草案立足我國能源資源稟賦實際,適應能源發展新形勢,就能源領域基礎性重大問題在法律層面作出規定。
草案明確符合本法的能源定義:直接或者通過加工、轉換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種資源,包括煤炭、石油、天然氣、核電、水能、生物質能、風能、太陽能、地熱能、海洋能以及電力、熱力、氫能等。并指出制定本法之目的為推動能源高質量發展,保障國家能源安全,促進經濟社會綠色低碳轉型和可持續發展,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,適應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需要。
氫能一直被業內被視作21世紀最有發展潛力的清潔能源。早在2018年在中國氫能聯盟舉辦“中國氫能源及燃料電池產業高峰論壇”,發布了《中國氫能源及燃料電池產業發展研究報告》,在政策與法規層面,《報告》指出,氫目前未作為我國能源體系的組成部分,氫能只是新能源汽車產業規劃的一部分內容,國家層面缺乏頂層設計與戰略規劃。這次氫能正式納入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(草案)》,指出“氫能被列為能源范疇”。中國第一次從法律上確認氫能屬于能源,氫能正式步入我國能源體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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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對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(草案)》進行了審議。現將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(草案)》公布,社會公眾可以直接登錄中國人大網(www.npc.gov.cn)或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(flk.npc.gov.cn)提出意見,也可以將意見寄送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(北京市西城區前門西大街1號,郵編:100805。信封上請注明能源法草案征求意見)。征求意見期限為30日。
原文始發于微信公眾號(海南省新能源汽車促進中心):重磅| 氫能正式納入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(草案)》